ID-Triggered Department 精采語錄 |
2008/05/28 ~ 阿亮 ~ |
【寫在前面】
來源包括親身見聞、與眾人的口耳相傳,絕對字句屬實。因為實在太經典了,不得不闢一專欄來記載。
首先, ID-Triggered 是什麼?
凡是需要該部門協助的事項,僅僅透過電話、email、或者是禮數最周到、人親自跑到他們面前要求,對方都不動如山,一定要有 BugID 才可能「納入考量」。注意!只是把這個 ID 排到他們滿滿的 schedule 當中,不代表何時完成。
要知道,他們是很有原則、超有原則的單位。比公家機關、甚至軍隊都來得有嚴謹,惟「皇命是聽」。其餘人等,不論是多大大大的頭銜,一概都要 follow 他們的遊戲規則。意思是,何時把事情做出來、怎麼做,都隨他們。不爽?嫌慢?自己看著辦!
遊戲規則怎麼來的?當然就是來自該部門的「皇帝」囉。有她在,天蹋下來都有人頂!多硬頸的主管!
處理問題優先順序為何?很多人霧煞煞,幹譙在心裡/嘴裡。其實很簡單明白的。
- S 優先。何謂 S?聖旨最大嘛!
- 還是 S 優先。不過這個 S 是 showstopper ID。
意思是緊急到必須打斷目前的工作,先行協助處理的事項。 - 才是一般 ID。關於 user 的 spec 跟 schedule,那是僅供參考!誰跟你認真了!
- 那些來自電話、email、當面講的 request 呢?
那是什麼?沒有這一條規定!誰說 email 一定要回?!別人寫 email 問問題,幾天沒回音、超過一個禮拜沒下文,這是常態!
【經典一】
只要跟對方開會,粗估有二至三成的時間,大家都要必恭必敬,全心傾聽「皇帝」訴說自己的辛苦,每天忙到三更半夜,幾乎等於以公司為家… 然後,會迸出一句:「我要去向老闆辭職!」
於是乎,如果大家遇到不爽,就可說:「我不幹了!」然後不用真的付諸行動。
【經典二】
「user 的 request 不是我想做的!」
這個酷!超酷!!不做使用者想要的產品,那做出來的東西給誰用?還算 performance 咧~~那你自己去創業啊!憑什麼在這領高薪?自己當老闆想做什麼沒人管得著,最好客戶也吃你這套!
【經典三】
聽說 該部門 “用心開發” 一項產品,demo 給使用者單位的主管看時,與會的人全都傻眼!挑明地說:「根本不是我們要的!做好我們也不會用!」該部門副理面有難色地回答:「這樣我回去沒辦法向主管交待」使用者主管當場發飆。據報,這是他第一次在公司大發雷霆。
是什麼樣的東西讓人怒髮衝怒、血脈賁張呢?用 Excel 做 cronjob 給 unix 用。
大家要了解,原來做東西是為了向主管交待,而不是為了滿足使用者的需求。將這等精神發揮至 Sales,有了這番全新的處事方針,大可對客戶說:「你如果不下訂單,我回去沒辦法交待耶~」或許客戶因而被說服。
【經典四】
某經理反應問題,email、電話中已清楚明白地教導該部門執行步驟。沒想到,幾個禮拜之後,事情依然懸著未解。使用者主管忍無可忍!這回循「正規管道」要求,發 ID 質問對方,早知解法、因何未解?該部門副理回:「某大主管,我們在忙,你能不能處理?」
對對對!大主管都是閒閒美代子。該部門忙得很耶!每天忙著哈哈大笑、打手足球,苦中作樂,自娛娛人。
【經典五】
「奉天承運,皇帝詔曰,以後 R&D 的事,不干 ID-Triggered/RCC 責任。我們只想做自己想做的,有朝一日會把原本舊的、dirty 爛系統全面汰換!」
因此,目前各部門得自行推舉 RCC,再做 training。長期計畫,各部門 hire 專屬的 RCC。
【經典六】
有 ID 晾在那一年多了,R&D 問進度如何?對方經理答:「這個 schedule 要再安排」到底是多大的需求呢?要改很多東西嗎?答案是,只需改一行。
【經典七】
另外又有 ID 擺了數個月,該經理可能在做清倉大掃除,急著想把 ID 清掉。問 request 的主管:「這個問題不在我這裡,是另外的問題。我能不能 close 這個 ID?」(其實另外的問題,也是他們部門應該協助處理的)隔天發 request 的主管迅速回應:「不行!對我來說,東西都還不能用,怎能 close?!你把問題轉給相關負責的人」稍候,這位經理又回:「跟 S 經理談過了,需要誰的幫忙。那個誰,你看一下哦」
咦?認為問題不干自己事,不管使用者能不能用,就想把問題 close?這是身為「經理」的「常識」哦?連擺明需要自己部門同仁處理的事,也必須請示過皇帝才能發落與定奪,不愧是業界技術的先驅,十足「高效率且自動化」的流程。足見該部門非常敬重他們的最高領導,舉凡大事、或狗屁倒灶、芝麻蒜皮,必定先過問、過濾再行事。軍隊的紀律與要求,也不過如此爾爾!
【經典八】
皇帝認為 “不該” 他們做的事(而自古以來都是這個職稱的人理應負責的事,連當初 他們 hire 人,不也是為了做這些事??實在諷刺!),就完完全全推給別人。同時,大大方方地發信通知所有人,美其名曰:「要給接手的人機會練習」擺明從此以後,不干他們事,更休想要他們 involve。
實在太過於「磬竹難書」,難免有遺珠之憾!咱們以後隨時補充。
能夠「大胖變小胖」,或許該部門對你有不小貢獻… :P
有道是:大家都想把事情做好,但大家都只把自己的事情做好。
如果都是這樣,整體而言,事情往往做不好。
該部門肯定不是任意人有辦法改變,大家也已選擇自力更生,一定可以做得更好更快。
只是,從公司的角度考量,何謂職責劃分?這真是好的嗎?公平嗎?
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,只能說,包容與體諒。
當你無法改變別人,就只能改變自己。
我只能說,太多的僵化制度使事情進展的很不順利,user 也只是想解決問題,也是想幫公司賺錢。